一、出台背景
自“十五”以来我省共遴选确定四川省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341个,目前各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中医特色优势不突出、综合服务能力不强、示范辐射作用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专科在医院发展、能力提升、人才培养、驱动创新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四川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制定《四川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与验收标准》。
二、《建设与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科室设置。包括门诊诊室和床位编制;病房设有专业治疗组;人员结构。
(二)专科医疗业务指标。包括专科工作量;专科收入。
(三)技术水平。包括实行中西医双重诊断,执行相关诊断标准;医疗指标;优势病种诊疗常规制定与运用;临床路径运用;专科特色;专科护理;会诊与转诊。
(四)医疗质量管理。包括专科有从事医疗质控的专(兼)职人员,制定医疗质控制度;专科各项医疗质量指标有登记;病案、处方、输血、院内感染有定期检查分析和整改措施;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死亡、术前病例讨论制度;加强专科医务人员三基水平培训、考核;实行医疗缺陷管理;无医疗事故;满意度调查达95%。
(五)其他。包括重点专科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及工作总结;专科建设经费单列,专款专用;专科获建时与验收年度承担的临床进修、实习生人数;专科获建时与验收年度科研工作;专科获建时与验收年度开展专科学术经验的研究总结和推广工作次数;专科获建时与验收年度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专科获建时与验收年度购买的专科(专病)中医诊疗设备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