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四川省2020年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以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加强中医药应急科研攻关工作,通过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新冠肺炎临床研究,探索更加切实有效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推进中医药全面参与疫情防控。为及时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技需求,激励产学研单位和人员贡献中医药力量,规范项目范围、组织方式、申报立项程序、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内容,起草《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应急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应急项目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科技计划应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应急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共十二条。第一条“总则”,提出了出台的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项目范围”,明确了适用范围以及执行期。第三条“组织方式”,提出项目的三种组织方式和程序。第四条“项目申报与立项”,重点对申报立项程序进行说明。第五条“项目评审和公示”,明确对不同组织形式的项目采取不同的评审方式,可以不公示。第六条“任务合同书签订”,明确签订应急项目任务合同书的主体。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责任”,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包括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八条“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应急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按照要求报送项目实施进展、经费使用情况和阶段成果应用情况。第九条“资金使用和管理”,明确应急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需要遵守的规定。第十条“项目变更”,明确项目变更的相关事宜。第十一条“绩效评价(验收)”,规定项目绩效评价(验收)的方式。第十二条“附则”,明确了施行时间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