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外办,中医药管理局、教育行政部门、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广电局、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共中央宣传部等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发〔2022〕10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客观科学礼敬中医药文化的社会氛围,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外办、教育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文物局共同制定了《四川省贯彻落实〈“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中医药局 省委宣传部
省委统战部 省委外办
省教育厅 省商务厅
省文旅厅 省卫健委
省广电局 省文物局
2023年4月13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四川省贯彻落实《“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
近年来,四川率先将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重点推进,坚持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获批建设国家七个之一、西部唯一的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四川中医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遵循融通中西、返本开新的文化发展规律,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和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协调、守正创新、交流互鉴,在研究阐释、保护传承、创新转化、传播普及等方面持续发力,以项目为牵引,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充分激发中医药文化活力,推动中医药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大众,凝聚起全社会主动传承发展中医药的文化自觉,为建设文化强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四川中医药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川派中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机制更加健全,价值内涵和宝库“钥匙”传导功能进一步发挥。建成中医药文化特色研究机构,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评选一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活动品牌,人民客观科学礼敬中医药文化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中医药文化传承整体实力走在全国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提炼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加强川派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及其哲学内涵、人文精神、科学思想、价值理念研究,全面厘清中医药文化内涵与外延,阐释现代价值,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表现形式,研究提炼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中医药文化遗产保护。实施中医药古籍整理出版工程,加快中医经典古籍、出土医药文献等的抢救整理研究出版工作。实施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整理研究,加快整理一批藏、羌、彝等少数民族医药古籍。强化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将具有原创性的四川中医药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纳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传承人予以保护,建设一批保护传承基地,加大传承传习和宣传阐释力度。(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三)建设中医药文化研究高地。建设中国出土医学文献与文物研究院等高层次中医药文化研究平台。推动四川中医药文化发展促进会登记注册,创办《中医药传播》学术集刊,推动召开中医药文化传播高峰论坛,探索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承工作室。实施中医药文化研究计划。开展《中医百部经典》《川派中医药名家系列丛书》等整理研究,分批次出版一批优秀成果,建成出土医学文献与文物数据库,召开出土医学文献与文物研究国际学术会议。支持中医药简帛研究中心建设。推动医学简帛展示传播、保存保护、学术研究、转化应用,编撰《中医简帛辞典》,出版《出土医学文献与文物》学术集刊。持续推进“杏林选粹”计划。对巴蜀地区民间医药进行抢救性调查登记和针对性保护,实现40项民间医药项目再提升再利用。(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省文物局)
(四)打造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和传播基地。支持四川省中医药博物馆、天府中药城中医药博物馆建设。推动有一定基础的市(州)、院校、医疗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结合自身优势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展览馆和文化体验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博物馆建设,强化其收藏研究、社会教育、展览策划和文化服务功能,支持条件成熟的中医药博物馆创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增至100个,争创一批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体验场馆,实现省级以上基地覆盖全省市州。分批次建设中医药线上传播平台,实现“云游基地”。(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省文物局)
(五)加强中医药文化产品供给。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借助成都大运会、国际非遗节等时机,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展示力度,组织主流媒体、正能量网络“大v”宣传四川中医药好声音。挖掘阐释并推广普及岐伯、苏轼、唐慎微等川派名医名家、医籍名方等中医药文化经典元素。推出一批精品中医药展览,开发一批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中药企业依托自身优势,把中医药文化有机融入种植、生产、加工、研发、销售全过程,推动老字号焕发新活力。引导中医药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推出一批优质的中医药题材舞台艺术作品以及纪录片、专题片、影视剧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支持广播电视台策划制作中医药专题节目。(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六)创新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实施中医药文化业态培育行动,充分挖掘中医药文化与康养、音乐、演艺、研学等有效融合的潜力,培育健康旅游、文创演艺、情景体验等中医药文化旅游新场景。支持各地依托自身特色,打造中医药文化特色街区、文化广场、主题公园等沉浸式体验区。整合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文化企业中医药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产品资源,开展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推广,提升中医药文化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度。(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
(七)推进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将中医药文化相关内容融入教师培训课程,提高教师相关知识水平。基于不同学段特点,探索将中医药文化融入中小学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构建学生能听懂、有特色、重体验的中医药文化特色课程。因地制宜,鼓励中小学设立中医药文化知识廊、文化角,开辟中药种植园等中医药文化主题场所。组织中医药专家定期开设专题讲座,广泛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易学易练的中医养生保健功法,使中医药文化“可触、可及、可见”。加强高等院校中医药文化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推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开设中医药选修课程,开展中医药研学实践。(责任部门:教育厅、省中医药局)
(八)广泛开展中医药科普。组织开展“千名医师讲中医”、中医药健康科普大赛等系列活动,运用四川省图书馆等优势资源,做优“名中医大讲堂”品牌。充分发挥巡讲专家、中医药学会协会等作用,深入农村、社区、部队、机关、校园、企业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推出一批中医药历史文化解读、名家访谈等系列科普视频。突出中医院姓“中”的文化特色,抓好文化内涵、文化主题、文化氛围和文化宣传功能建设,发挥好宣传阵地作用,为群众提供权威科学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帮助群众科普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
(九)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按照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部署要求,依托省级卫生健康教育机构完成全省每年14个县(市、区)调查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工作培训,准确上报调查资料,掌握我省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情况和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变化情况。(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
(十)促进中医药文化海外交流。启动中医药海外传播计划。建成中医药海外社交媒体传播矩阵,在海外社交媒体上开设、运营中医药文化账号,拓宽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表现形式。建成四川省中医药国际交流中心、海外中医药中心5—8个、海外惠侨远程医疗站5—6个,提档升级现有海外中医药中心服务能力,打造集医疗服务、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四川海外中医药高地。推进中医药海外惠侨行动,充分发挥“天府云医·海外惠侨远程医疗站”作用,赴海外开展中医惠侨活动。持续开展“外国领团走进四川中医药”系列活动,不断扩大四川中医药海外影响力,加强川港澳中医药合作,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外办)
(十一)多元化发展中医药对外贸易。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优化中医药产品出口环境,打造中医药对外贸易集聚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医药对外贸易市场主体。支持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和企业等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举办海外中医药文化节。探索发展中药跨境电子商务,鼓励中药企业在海外建立营销网络,拓展国际中药市场。拓展“中医药教育培训”“中医药餐饮”等贸易新业态。(责任部门:商务厅、省中医药局)
(十二)培养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培育、聘任和引进高水平中医药文化研究团队,统筹社会资源,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利用。持续壮大省级中医药文化专家库,逐步实现县县有省级中医药文化巡讲专家。常态化开展中医药文化、新闻宣传业务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中医药文化宣传骨干队伍。(责任部门: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教育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总体框架下,完善以中医药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和工作格局。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将中医药文化摆在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责,联动多方力量,精心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研究细化具体举措,统筹推进、联动实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投入机制,设立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和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投入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弘扬长效机制。
(三)落实各方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肩负起中医药文化传播的主体责任,持续规范中医药文化传播市场,打击假借中医药旗号进行虚假宣传和售卖虚假产品的行为,完善中医药主管部门专业审核机制。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医疗机构要单独设立中医药文化宣传机构,有专人从事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逗硬中医药文化传承重点任务评估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