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我省中医药科研水平,助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经研究,我局拟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4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指南要求,并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182.150.42.165:38012/#/login)上传。
(一)课题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四川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均可申报。
2.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跨学科、跨单位协作,联合申报,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以合作形式联合申报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并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
3.课题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4.课题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人员诚信管理制度和档案库,对申报情况进行认真核实。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1.指南中对课题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应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工作年限5年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原则上应为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课题推荐工作(含企业,不含中央在川单位、省级单位),形成推荐意见后,向省中医药局报送纸质推荐函和课题汇总表。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课题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中央在川单位、省级单位负责本单位课题申报及推荐,形成推荐意见后,直接向省中医药局报送纸质推荐函和课题汇总表。
3.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课题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课题通过“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统一推荐。
(四)其他要求
1.同一课题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申报。
2.申报课题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课题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不受理涉密课题。
4.牵头单位为企业的,按照不少于财政支持经费100%匹配研究经费;其他单位按照不少于财政支持经费50%匹配研究经费。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课题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用户登录入口”,根据平台要求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题申报(前期已注册单位和个人不再重复注册;如遗忘帐号或密码,可通过平台找回)。
(二)课题申请书填报
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2024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指南》提出的申报课题领域,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书(包括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认真做好课题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课题,不予提交推荐。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课题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后,出具课题申报推荐函和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省中医药局。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未正式提交课题申请书以前,课题负责人可通过申报单位管理人员联系推荐单位在线退回,对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三、材料报送与申报时限
(一)课题申报时暂不提交课题申报书纸质件,待立项课题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质件报送。未立项课题无需报送纸质件。
(二)课题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2时—2023年12月13日18时,到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和推荐。
(四)推荐单位需在2023年12月22日前向省中医药局报送纸质推荐函和课题汇总表。
四、凯发集团娱乐的联系方式
(一)未尽事宜请与省中医药局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 系 人:徐祥
联系电话:028—86780331
电子邮箱:sczykj@sina.com
地址:成都市太升南路155号蜀运大厦17楼1718室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产业处
(二)凯发平台的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成都中医药大学数字医药研究所董金玥
联系电话:1598246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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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